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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第201节(第1/3 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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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谁知道人家沈楷却甘之如饴,觉得好玩,认为“学习比出去玩有意思多了”。

冬麦也就不说什么了,可能孩子擅长学习,就有求知欲,对于这种孩子来说,学习比出去玩更有意思。

到了沈楷五六岁,苏彦均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胜任外孙的教学了,她便过去首都,多方打听,打听到一位归国的老教授,带着沈楷前去拜见,诚恳请求后,终于将这位老教授重金相聘,请到了陵城,单独给人家准备了住房,请人家教导自己外孙。

当然了,人家老教授缺的不是钱,人家就是看淡了名利,觉得沈楷这孩子挺有天分,而陵城这个小城市也算得是山清水秀,就当是来隐居,过过悠闲田园生活,顺便教导沈楷了。

由老教授亲自教导的沈楷并没有参加国家的正常小学,而是学习自己特殊设计的课程,当然了,沈烈也会经常带着他去参加会议,去各大城市旅游,增长见识。

对于这样的一个哥哥,沈杼却觉得“他真没意思”,相比于沈楷的高智商,沈杼并不出众,不能说不聪明,只能说是一般聪明,比起学习,她更喜欢户外运动,打羽毛球,打篮球,喜欢和同学们玩,她从幼儿园就是班级里的孩子王,到了小学更是一直都是班长。

沈杼唯一喜欢哥哥的,也许是哥哥偶尔会去首都参加竞赛,是那种大学生的竞赛,如果哥哥参加竞赛,爸爸妈妈再忙也会抽空陪着去,而自己也可以趁机请假陪着去了。

这一次也是,一家四口过去首都,沈楷参赛,把沈楷交给老师后,沈烈和冬麦便带着沈杼去玩了,这次去了野长城,十三陵水库,首都动物园,还顺便跑去天津游乐场玩,玩得痛痛快快。

等玩够了,回来,正好接沈楷。

接沈楷的时候,沈杼亲热地扑过去抱住了沈楷:“哥,你考得怎么样?我一直都在外面等你,吃不下睡不着!”

沈楷木木地看她一眼,瞄到了她手腕那里晒黑的痕迹,收回了目光。

他心性沉稳早慧,都懒得拆穿妹妹。

两个人虽然是一起出生的,但在他眼里,妹妹就是一个三岁小屁孩。

冬麦看着这两兄妹,忍不住想笑,别看沈楷脸上总是没什么表情就跟木头人一样,而沈杼经常抱怨哥哥没意思,其实这两兄妹感情特别好,性格差异大,正好互补。

一家人从首都回去陵城,简单地洗了洗,又把买的礼物给亲戚朋友分了。

如今江春耕江秋收也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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